养老保险能退吗(社保不想交了,能退钱吗)

养老保险中途不想交了可以退吗

你好!养老保险一般不可以退,可退的特殊情况如下:

1.你达到退休年纪,但是社保没有缴满15年,而且不能或者不愿意一次性补足差额。那么可以提出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上的余额,但是统筹账户不退。

2.参保人去世。如果家里老人不幸离世,账户中的余额可以被继承,继承人可以去社保机构申请退保,并且领取抚恤金和丧葬补助。

3.重复参保,比如你在原公司停薪留职,原公司帮你交了社保,而且你到新公司工作后,也交了社保,出现两个公司同时交社保的情况。

4.出国或出境定居。我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所以你如果移民,可以申请终止社保,一次性取出社保账户里的钱。

养老保险一般指的是居民养老或者职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这个退保是非常不划算的行为,因为养老基金是国家交给顶级金融理财人员打理的,收益稳定且比较高。而且退保一般都是个人账户,统筹就损失掉了。没有特殊情况,不建议退保。

希望可以帮到你。

养老保险能退出来吗不想交了能退出来吗

养老保险不想交了是可以退的,但是必须符合条件,目前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出国定居,且国内户口注销。根据指定的流程可以申请退回养老金,退回养老个人账户的养老金额;死亡且户口已注销。开具死亡证明后,根据死亡机制按照相关规定,由当事人的直系亲属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的全部养老金,合同终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发发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出具书面申请;所以退养老保险只有特殊情况才可以退,而且退的也只是养老账户中自己缴纳的那一部分。

如果符合退保条件,以下情形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钱是可以一次性取出的:参保人到达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且不愿一次性补足差额的,参保人前往社保局提出申请后,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一次性支付给被保险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如果是这样,那以后都不能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了;如果是参保人在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则该参保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累计额可以一次性清算出来,并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随之终止;

如果参保人退休去世,但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的也可一次性清算领取,由法定继承人领取。正常情况下,养老保险不管交了几年,都要退休年龄后才能退。除了出国定居、重复缴费、退休前死亡这几种退休情况,养老保险不管交了几年,都要到了退休年龄后才能退。

因为养老保险属于国家统筹的社会福利,并非商业保险,不能想退就退。目前养老保险大部分都是在职人员和单位一起缴纳,也可以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参保。不能提前退保是一方面,缴费不满十五年到退休年龄退保时,只能领取个人账户的那部分养老金。

大家如果不想继续交了,建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尽快到社保机构去办理特殊情况停缴申请且通过审批,以确保将来办理退休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烦恼。因为有的地区在办理退休时,对于断缴期间的养老保险需要补缴形成连续缴费才能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你所在地区没有这样的附加退休地方政策,那只要你不再继续缴费,缴费年限也就不会正常累计,就相当于是停止状态,将来不影响办理退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个人交的社会养老保险能退吗

不能退的,养老保险不可以提前支取,如果缴纳人死亡了,可以由亲属继承,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扩展资料:

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和养老金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可以退吗

不可以退。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现行允许退保情况只有以下几种:

1、出国定居

2、死亡

3、同一时段重复参加保险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本人要求不转入农保或者城保,并有书面申请。

基本上就这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保手续。其中第4种情况需要在退休前才能办理。

其它情况都不允许退保,只能办理转移或者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扩展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原则。它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社会性。

它的强制性体现在由国家立法并强制实行,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参加而不得违背;互济性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统一使用、支付,使企业职工得到生活保障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社会性体现在养老保险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

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由国家宏观调控、企业内部决策执行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又称企业年金,它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企业为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而自愿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效益好的企业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亏损企业可以不投保。实行企业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劳动岗位的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发展企业生产。

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

实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目的,在于扩大养老保险经费来源,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有利于消除长期形成的保险费用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观念,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社会保险的主动性;同时也能够促进对社会保险工作实行广泛的群众监督。

4.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以获得养老金为主要目的的长期人身险,它是年金保险的一种特殊形式,又称为退休金养老保险,是社会养老保险的补充。商业性养老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交纳了一定的保险费以后,就可以从一定的年龄开始领取养老金。

这样,尽管被保险人在退休之后收入下降,但由于有养老金的帮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商业养老保险,如无特殊条款规定,则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时间间隔相等、保险费的金额相等、整个缴费期间内的利率不变且计息频率与付款频率相等。